江汉大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摘录

发布者:蔡亮发布时间:2020-10-15浏览次数:2222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任务

通过3年不懈努力,依法扫除一批黑恶犯罪势力,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得以清除,基层社会治安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十方面的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设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四、黑、恶定性知识及校园常见涉黑涉恶知识

1.“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

2.“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团伙。

3.“软暴力”是指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集中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工作、生活秩序是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等。

4. 擂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欺男霸女、砂霸、砖霸、涉黑社团、涉黑帮会等均在可举报范围。

5.校园霸凌、非法校园贷、电信诈骗、职介欺骗、强占校产、校舍等均在可举报范围。

五、扫黑除恶宣传口号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黑恶不除,国无宁日。

重拳出击铲除黑恶霸痞。

扫黑除恶决胜之年,确保打赢收官之战。

对黑恶实力“保护伞”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坚持标本兼治,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积极检举揭发黑恶霸痞犯罪,警民联手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