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电期间消防、治安安全提示

发布者:余珺发布时间:2019-07-10浏览次数:1660



因电力改造施工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全校713日(零时)至15日(24时)停电三天,为确保期间校园安全,现将有关消防、治安的安全提示如下:

171224时前:全校停电前,须做好安全检查。切断全部电器等用电设施设备的电源,尤其是贵重实验设备、发热设备、各楼栋火灾报警主机等。

2713日零时至1524时:停电期间,校内严禁使用明火,尤其是晚间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各单位须安排专人巡查,确保停电期间安全。

371524时:恢复供电时,各单位须安排专人现场处置,防止恢复供电时出现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

  1. 请师生夜间尽早归寝。勿在校园内随意走动。

  2. 各重点部位请按要求安排人员值守,学校保卫处将派人24小时值班,校卫队将24小时不间断巡逻。

  3. 紧急情况请致电8422511018627855050(校卫队队长汪杰)、18986023738(分管治安、消防副处长陈劲松),通讯不通时可到保卫处求助、可向巡逻车求助。


江汉大学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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