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 |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 ||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市纪委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进一步严明了双节纪律要求,重申“十个严禁”,强调狠纠“四风”,防止“节日腐败”,确保风清气正过节。 各单位要加强对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务必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校园氛围。 节日期间学校纪委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对“节日腐败”实行零容忍,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江大纪委举报电话84225804、84225801,举报邮箱jw5804@jhun.edu.cn。市纪委也将通过投诉举报电话82624205、“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察局网站(www.whdi.gov.cn)等受理群众举报。 附: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江汉大学纪委 2018/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