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部)务会议制度
(试行)
为了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促进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处(部)务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组成和召集
1、会议由处(部)长及科室负责人参加。
2、会议由处(部)长主持,或处(部)长委托副处(部)长主持。
3、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主持人可确定临时召集会议。
二、会议的任务和主要内容
1、学习上级重要文件,传达上级会议的有关精神和指示,通报有关重大事项。
2、各科室汇报前期工作,通报即将开展工作及其他需要协调的工作。
3、结合处(部)工作职责及目标任务,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法规,协调解决业务工作。
三、会议的准备和要求
1、本着高效、快捷的原则,参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准备,会上充分发表意见。
2、会议要吸收和采纳不同意见,议题要合理合规,确保会议质量。
3、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人员范围召开会议,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
4、精心做好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