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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申办、补办

时间:2009-12-08浏览:5555

1、申办、补办身份证:外地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学生和教职工,在落户后或身份证遗失者,均需办理新身份证。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学生持学生证、教职工持工作证)到派出所办理,二个月后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政科领取。已毕业或因其它原因户口滞留学校的学生不能办理。

2、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单位证明)到派出所申领《身份证快件呈报单》,再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办理。三个工作日后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