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禁摩”和《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2015年3月23日起,超标、无牌、无证电动车和无牌、无证摩托车禁止在校园内行驶、停放。
根据《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及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禁摩”和《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2015年3月23日起,超标、无牌、无证电动车和无牌、无证摩托车禁止在校园内行驶、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