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科职责范围

发布者:杨彬发布时间:2017-03-24浏览次数:4043

 


1.贯彻执行治安法规,负责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目标管理工作。

2.查处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侦破治安、刑事案件、做好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

3. 指导各学院、部门、单位制定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对其安全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 校内治安巡查、检查、布控工作,各类考试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 治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 受理案件及受理案件资料建档等基础工作和业务建设。

7. 参与师生员工纠纷的调解工作。

8. 安防监控中心、校园110、非机动车停车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9. 危险化学品和药品管理指导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