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最新公告

新生户口办理须知

时间:2016-09-20浏览:2003

 

    根据武汉市公安机关的要求,新生迁移手续必须于2016年10月15日前到学校保卫处户政科办理,逾期将不予受理。
    需要将户口迁入到本校的新生须带:《户口迁移证》(武汉市外的新生)或《户口簿》(武汉市远城区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登记彩照两张。户口迁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大学”。
    户口未迁入江汉大学的武汉市外新生,根据本人需要,可持《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到学校保卫处(部)登记办理《武汉市居住证》。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武汉市居住证》必须到保卫处户政科登记满半年后,才能申领《武汉市居住证》。
    户口迁移咨询电话:027-84226103(江汉大学保卫处户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