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教育强省、科教兴省建设进程。近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教育领域以权谋私、插手干预、设租寻租等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7月19日,省纪委监委通报其中4起涉嫌职务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湖北中医药大学原副校长、省中医院原院长何绍斌插手采购工作、大肆收受贿赂问题。2019年9月至2023年6月,何绍斌利用担任湖北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及附属医院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向下属打招呼等方式,为亲属名下公司中标医院医疗设备和试剂项目提供帮助;通过预设招标条件等方式,为20余家单位和个人在医疗设备和配套试剂、药品、医疗耗材销售以及工程项目承接、工作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此外,何绍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4年1月,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湖北省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原副主任秦自汉“靠校吃校”、谋取私利问题。2002年3月至2022年10月,秦自汉利用担任省教育厅原校产办科长、副主任和省中小学后勤办副主任,以及省学校后勤办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多家民营企业在取得中小学校校园连锁服务企业备案资格和扩大校园超市经营范围、承接学生营养餐项目、提高校园保险经纪业务收入、承揽校园体育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民营企业主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此外,秦自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4年3月,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技开发公司原总经理胡箭谋取私利、违规合作办学等问题。2014年至2019年期间,胡箭利用担任校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与民营企业主张某相互勾结,为其与学校合作办学及获取幼儿园承办权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张某所送房产等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代表公司与张某签订虚假借款协议,以借款名义掩盖挪用公款之实,擅自挪用合作办学单位公款供张某用于营利性活动,数额巨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为帮助张某顺利转让合作办学单位的股权,私自虚构合作办学单位向股权收购方借款需支付利息的事实,安排财务人员向股权收购方支付利息,弥补股权收购款差价,该款实为张某所得,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此外,胡箭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6月,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武汉科技大学原后勤集团下属高建建筑安装公司总经理王家青插手工程项目、索要贿赂问题。2012年至2014年8月,王家青利用职务便利,将社会人员王某引荐到高建建筑安装公司担任项目经理,主动与王某约定,为其承揽学校相关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之后,王家青先后帮助王某承接武汉科技大学多个项目工程,并以“打点关系”为由,向王某索要好处费,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王家青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023年5月,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省纪委监委指出,以上4起典型案例,表明当前教育领域少数党员干部将教育资源、管理权当做“待价而沽的商品”,在“象牙塔”内搞权钱交易,“靠教育吃教育”、滥用职权、谋求私利,涉及教育主管部门、高校附属医院、后勤集团、校办企业等单位,涵盖招标采购、工程项目、后勤管理、合作办学等多个环节,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彻底根除,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省纪委监委强调,全省教育领域各级党组织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教育领域广大党员干部要以纪法为标尺、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从严从实检身正己,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全面查找廉洁风险,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淡泊名利、清廉自守,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执法,对教育领域工程项目、招标采购、附属医院、后勤管理、合作办学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推动相关部门深化以案促改促治,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教育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教育强省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信息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