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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日常保密防谍注意事项

时间:2024-09-09浏览:22


一、公民日常保密防谍注意事项

1.自觉学习国家安全保密常识,接受安全保密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日常工作生活中,不私自打探、传播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不非法获取、持有、买卖涉密文件资料。捡拾到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应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网上交流不发表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不涉及我军武器装备、军事部署、军事演习等敏感话题,不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图片、视频、音频资料。

4.微信、QQ、钉钉交流或网络求职中发现有要求提供党政、军工、科研单位涉密信息、内部敏感信息,或高价求购涉密资料、内部刊物的,应提高警惕。

5.不带境外人员参观或进入非开放区域、场所,不填写境外人员发放的各种调查表,或替他们撰写社会调查方面的文章。发现有人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非法拍摄、测绘的,应予以制止,并报告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

6.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为境外人员提供或代购内部读物和资料。

二、典型案例

国家安全机关202011月披露,某企业技术人员刘某,曾在多家招聘网站投放个人简历,最终被境外间谍以“兼职”名义拉拢策反。境外间谍除向刘某打听雄安新区建设情况、整体规划情况外,还要求刘某搜集指定的核电站等多家重要电站的现场施工图片及相关图纸,并答应给予其6万元报酬。就在双方准备交易时,国家安全机关办案人员将刘某抓捕归案,涉案的电脑、手机等工具也同时被扣押。

沈某某是一名退役军人,退役后以开私家车为兼职。一名受雇于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在我国境内开展间谍情报工作的人员搭乘其私家车进行观测时,发现沈某某具备观测军事目标的条件,于是将其“引荐”给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后来,沈某某发觉对方要求拍照的地点都是敏感的军事基地,意识到对方可能是境外间谍,于20215月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