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学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3-16浏览次数:2515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当前,新学期已经开学,学校秩序平稳。但在部分高校已发现有不法分子流窜到校园进行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为了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安全警示,增强防范意识。

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利用网络、橱窗、广播台等平台开展以“防骗、防盗、防抢”为内容的宣传活动,学生公寓要醒目处放置“防骗、防盗、防抢”警示牌,提示学生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

二、加强防范教育,提高防范能力。

对广大师生进行以“防骗、防盗、防抢”为主题的安全防范教育活动。

三、加强防范工作,落实值班制度。

学生公寓、图书馆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要严把“入门”关,防止犯罪分子混入室内盗窃、诈骗、抢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进行产品推销等商业性活动。要切实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发现可疑人员和情况请及时联系保卫处或湖滨派出所。

四、加强保护意识,避免财产损失

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的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乔装打扮,在校园人员密集的地方(如:学生公寓、食堂、图书馆等)以推销洗发水、做洗发水代理等为诱饵从事诈骗活动,骗取学生的钱财或利用短信、网络进行诈骗活动;入室盗取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贵重物品。由于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价值高、便于携带,成为窃贼的主要目标。请老师和同学们养成随手锁门、关窗的习惯;笔记本电脑、金银饰品等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随身携带或妥善放置,防止被盗;运动场所衣物要有专人看管;非机动车辆请就近停入有看管的车棚内(图书馆、行政楼架空层);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特别是以推销等名义进入各公共场所的陌生人应提高警惕,发现情况请及时联系保卫处和湖滨派出所。

湖滨派出所电话:84230905

保卫处电话:84225110

                                   保卫处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